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郭县2017年交通脱贫攻坚项目 已由前发改审批字[20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均为 前郭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0个标段,具体为(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
01标段:查干花镇五家户村前双榆树屯水泥路工程3.32公里;
02标段:查干花镇五家户村五家户屯水泥路工程0.57公里,查干花镇腰五井子村后五井子屯水泥路工程0.51公里,全长1.08公里;
03标段:洪泉乡大青村大青屯水泥路工程3.79公里;
04标段:乌兰傲都乡红卫村满桂窝堡屯水泥路工程6.47公里;
05标段:乌兰塔拉乡新庄村新庄新村屯水泥路工程1.55公里;
06标段:乌兰塔拉乡腰哈沙吐村腰哈沙吐屯水泥路工程6.5公里;
07标段:海勃日戈镇长发屯村李家围子屯水泥路工程1.6公里;
08标段:东三家子乡天德村天德屯水泥路工程2.32公里;
09标段:宝甸乡长立村后长发屯水泥路工程2.23公里;
10标段:宝甸乡长立村前长发屯水泥路工程1.26公里;
2.2 计划工期 :2017年10月20日~2018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含三级),近5年内完成过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和设备组织进场,且不允许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3.6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查询最短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发售截止之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版资质证书,投标人也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10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0日8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3008室(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前郭县人民政府网站、《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公示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及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前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中标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前郭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于化波 0438-27613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长文 0431-81172319
2017年9月18日
前郭县2017年交通脱贫攻坚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郭县2017年交通脱贫攻坚项目 已由前发改审批字[20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及招标人均为 前郭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0个标段,具体为(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及附属工程):
01标段:查干花镇五家户村前双榆树屯水泥路工程3.32公里;
02标段:查干花镇五家户村五家户屯水泥路工程0.57公里,查干花镇腰五井子村后五井子屯水泥路工程0.51公里,全长1.08公里;
03标段:洪泉乡大青村大青屯水泥路工程3.79公里;
04标段:乌兰傲都乡红卫村满桂窝堡屯水泥路工程6.47公里;
05标段:乌兰塔拉乡新庄村新庄新村屯水泥路工程1.55公里;
06标段:乌兰塔拉乡腰哈沙吐村腰哈沙吐屯水泥路工程6.5公里;
07标段:海勃日戈镇长发屯村李家围子屯水泥路工程1.6公里;
08标段:东三家子乡天德村天德屯水泥路工程2.32公里;
09标段:宝甸乡长立村后长发屯水泥路工程2.23公里;
10标段:宝甸乡长立村前长发屯水泥路工程1.26公里;
2.2 计划工期 :2017年10月20日~2018年7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含三级),近5年内完成过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和设备组织进场,且不允许更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
3.6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查询最短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发售截止之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前郭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683号
联系人:于化波
电 话:0438-2761302
传 真:0438-2761302
|
1.1.3
|
招标代理
机构
|
名 称: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联系人:吴长文
电 话:0431-81172319
传 真:0431-81172318
|
1.1.4
|
项目名称
|
前郭县2017年交通脱贫攻坚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前郭县
|
1.2.1
|
资金来源
|
省补及地方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
|
1.2.3
|
资金落实
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28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7月31日
|
1.3.3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评定: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下列情况
|
本款内容第(12)项修改为:
“(12)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本款内容增加第(16)项:
“(16)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不适用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不适用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
2.1
|
构成招标
文件的
其他材料
|
电子版固化清单或补遗书或澄清由招标人提供,下载邮箱: jlsjhzb@126.com,密码:85803712。固化清单于投标截7止期天前发布。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
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
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8:30时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
时间
|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lsjhzb@126.com。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
时间
|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确认函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jlsjhzb@126.com。
|
3.1
|
是否采用双信封方式
|
√是
否
|
3.1.1
|
构成投标
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电子版,载体为U盘(可读),应单独包封,标明投标人名称和标段,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正本同时包封在内层封套中:
1按招标人提供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填写的工程量报价清单电子版及报价清单明细;
2公示内容一览表。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
3.2.5
|
是否接受
调价函
|
是
√否
|
3.2.7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上限,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作废标处理。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下:
标段
|
投标控制价上限(A值,元)
|
01
|
2,080,596
|
02
|
660,689
|
03
|
2,325,712
|
04
|
3,949,594
|
05
|
938,818
|
06
|
4,162,584
|
07
|
971,199
|
08
|
1,386,794
|
09
|
1,344,969
|
10
|
773,389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7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的递交
|
本款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标段
|
投标保证金(元)
|
01
|
4万
|
02
|
1万
|
03
|
4万
|
04
|
7万
|
05
|
1万
|
06
|
8万
|
07
|
1万
|
08
|
2万
|
09
|
2万
|
10
|
1万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应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5:00时之前
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长新(金域)支行(银行代码:104241011039)
账号:1572 2172 1442
咨询电话:0431-81172317 联系人:生华
注:投标担保必须通过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一次性递交,否则将不接受此投标担保,视为未递交投标担保。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本款修改为:
投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将退还保证金所需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返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返还。退投标保证金所需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
②退款单位开出的收据
③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④来办理退款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4.4
|
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增加: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本条所涉及到的对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以“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应表格的脚注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
3.5.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要求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内容,增加:
投标人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复印件。
注: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附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与投标报名阶段所提交的工商查档证明资料内容发生变化时,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随同投标文件递交最新的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且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一致。
|
3.5.2
|
近年财务
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6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2年~至今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4年~至今
|
3.5.9
|
查询用证明材料的提供
|
需提供的彩色复制件:
证件查询资料:
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项目经理(含备选,如有)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以上材料均为彩色复制件并加盖公章,放在档案袋中,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注明所投标段、单位名称、证件查询资料
投标人必须在下列时间和地点送交:
送交时间:2017年9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
送交证明材料地点: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座2104室)。
未递交上述材料的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3.6
|
是否允许
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并满足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3.7.4
|
投标文件
副本份数
|
副本2份。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均按所投标段提交。
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仅对标段中部分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此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再提供全套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副本4份,另加1份电子版工程量清单(U盘)。
|
3.7.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书脊上应明确标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
4.1.1
|
投标文件
的密封
|
原项修改为: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均按所投标段提交;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应单独密封包装。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正本和副本包装在相应的内层封套里,然后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报价清单电子文件和投标文件电子版,载体为U盘(可读),单独包封,标明投标人名称和标段,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正本同时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
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
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3008室(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
|
4.2.3
|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
否
√是。将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投标人其第二信封退回给投标人。
将虽通过了第一信封评审但综合评分前三名以外的投标人其第二个信封退还给投标人(不适用)。
|
4.2.5
|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受理
|
原项修改为: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所投标段分别提交。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或仅对标段中部分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4.2.6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
截止时间的
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
5.1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30时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1
|
第一个信封
开标程序
(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标段的顺序开标;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
5.2.4
|
第二个信封开标程序
((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读开标纪律;
(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现场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标段的顺序开标;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拆封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公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将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退还给投标人;应退还第二信封的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
(7)在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的监督下,现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复合标底的浮动系数α;
(8)在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和投标人评标价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复合标底计算:

式中:A-投标控制价上限,计算保留至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B-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在A值的75%(含75%)至100%(含100%)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B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投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均未进入复合标底的计算范围,则C=A。计算保留至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C-复合标底值,计算保留至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计算:

式中:D-评标基准价,计算保留至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C-复合标底值。
α-复合标底的浮动系数(1%,1.5%,2%,2.5%,3%,在开标时现场随机抽取)。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D时得满分(100分),每高于D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扣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 F-投标人评标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D1-投标人的评标价(投标人的投标价精确至元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E-扣分值。若D1>D,则E=2;若D1<D,则E=1。
(9)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评标价得分结果。确认后的评标价得分结果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10)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11)监督人员致监督词;
(12)开标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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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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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与任何计算
(双信封形式
合理低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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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与评标价得分有关的任何计算。
(1)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
(2)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3)投标函填报了多个投标总报价;
(4)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
(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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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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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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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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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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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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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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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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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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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前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2、公示结束后,在本章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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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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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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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并在签定合同书之前,按以上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额度,向招标人提交一份履约担保。如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的形式,必须通过中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递交,否则发包人将不接受此履约保证金,视为未递交履约保证金。
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必须在地(市)级或以上级别的信誉良好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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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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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
在本款末增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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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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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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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款末增加: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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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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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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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前郭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683号
电 话:0438-2283028
传 真:0438-2283028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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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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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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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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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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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以外”,不包括本数。
(2)除有特殊说明外,本文件中所称的“近3年”或“近5年”等,是指自投标截止时间所在年度起逆推3年或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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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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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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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件中所提及的“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2)为保证评标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明材料(各种文书、证件等)应提供所有有效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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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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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发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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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投标控制价上限由招标人提供,下载邮箱jlsjhzb@126.com,密码:85803712。
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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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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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项目经理与项目总工不设备选人,凡是需填备选人处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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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含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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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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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信用:投标人的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会计报告中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为本项目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之和必须达到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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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经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告中的流动资金不低于以上要求,不强制开具银行信贷证明。银行信贷证明的证明时效必须满足预计工期同时由出具该证明的银行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该银行的法人公章。中标人的银行信贷证明将不予返还,直至工程结束;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的银行信贷证明在评标后予以返还。
业 绩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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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完成过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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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近5年 内完成的工程指在 2012年1月1日 以后交(竣)工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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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须附内容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中标候选人填报的业绩进行公示,如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进一步的处理。
信 誉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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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被责令停业;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吉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务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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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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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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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低 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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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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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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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有人员,道桥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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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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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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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有人员,道桥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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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所列人员不得互相兼职。
2、相关专业指其职称证上的专业为道桥、路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公路施工、公路技术,如职称证上无专业或专业为交通运输,则需提供专业为道桥、路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公路、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土建、桥梁、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的毕业证。
3、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评审时以住建部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站核对后的信息为准。
4、以上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为本项目专职即应保证未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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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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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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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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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包含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根据第二信封开标时现场计算并宣布的投标人投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招标评标程序简介如下:
(1)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1项~第5.2.3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按标段顺序进行评审,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招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第5.2.6项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进行开标。
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按标段顺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开标。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时,标段内投标人数量超过三名时,评标委员会可只对评标价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前三名出现废标情况,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价得分排序依次补足为三名投标人后继续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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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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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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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除外)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并提供了查询用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应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转账支票,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人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没有分包计划。
(8)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的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不存在违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2款要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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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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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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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按废标处理
a.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
b.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报价;
c.投标函填报了多个投标总报价;
d.投标函上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
e.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值。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5)投标人不得提交调价函。
(6) 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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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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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
资格
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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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公司出资情况工商查档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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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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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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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100分
其他因素分值均为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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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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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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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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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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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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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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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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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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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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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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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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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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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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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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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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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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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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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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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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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第二信封开标现场确定的投标人投标价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出现有多名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相同的情况,其排序规则为:
a. 若投标价不相等,则投标价低者排序在先;
b.若投标价相等,招标人采用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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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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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可采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或递交投保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或其他方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本标段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办法(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报价控制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有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按其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 公开时间
本次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公开时间至2017年9月30日24时00分结束。
招 标 人:前郭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于化波 0438-27613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吴长文 0431-8117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