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编号——2017-00049)
前郭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前国用(2009)第07210009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土地坐落于前郭县民主街,地号为2070215-05-0112-2,权属性质为国有,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宗地面积为1360.98m2。现经前郭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予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结构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准予补发,同时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前郭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前郭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