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10-21 作者: 来源:
根据《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适时调整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知》(吉气指办〔2017〕5号)、《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的通告》要求,根据目前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对未来环境空气质量的预测,我县空气质量良好。经县政府研究,现调整重污染天黄色预警信息,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重污染天气管控方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二、老幼病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三、建议公众日常生活尽量使用清洁能源,出行乘坐公交车辆,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四、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废弃物及露天烧烤。
五、学校、幼儿园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并采取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六、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宣传。
特此通告。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