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白依拉嘎乡新立米业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前郭县白依拉嘎乡新立米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联系电话:0438-212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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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前郭县白依拉嘎乡新立米业建设项目 |
前郭县白依拉嘎乡新艾里村新艾里屯 |
前郭县白依拉嘎乡新立米业 |
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前郭县白依拉嘎乡新艾里村新艾里屯,项目东侧为居民的菜园田,东北侧5m处为1户居民,南侧隔空地25m处为2户居民,东南侧30m处为1养猪散养户(正准备搬迁),西南侧16m处为1户居民,西侧20m处为2户居民,北侧隔空地为乡道。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000m2,建筑面积1880m2。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2.7%。本项目主要建筑物有办公室及住宿、加工车间、仓库、原料库、旱厕等。本项目年加工水稻1500t。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肥料,不外排。 (三)厂区在水稻运输过程中产生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较小;对厂区内原辅料和产品进行运输时,采取加强管理、加盖苫布,地面泼水降尘等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粉尘的影响。 (四)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水稻在脱壳、碾米分级工段等工序中均产生粉尘,生产设备均密封操作,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 (五)采取减振及墙体隔音等措施处理,并经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六) 回收粉尘、稻壳及稻糠外卖饲料厂;杂质、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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