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设置: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平凤乡党政班子设置副科级以上领导指数6人。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一人:负责平凤乡的全面工作。乡长一人:负责全乡政府全面工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一人: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全乡的党务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副乡长二人:协助乡长、分别负责农业、林业、牧业、民政、公安、司法、卫生、科技等各项政府工作。武装部长一人:负责全乡征兵、兵役登记等工作。
乡政府设秘书室负责接待来乡办事人员,并根据乡内设置情况向外来人员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乡政府下设财政所,负责全乡财政财务管理。
乡政府下设农村经济管理站:负责全乡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合同仲裁等项工作。
乡政府下设计划生育工作站:负责全乡生育指标发放及管理等项工作。
乡政府下设农机服务站:负责全乡农机监理及维修服务、农机补贴工作。
乡政府下设广播电视站:负责全乡有线电视线路维修等项工作。
乡政府所在地设有公安派出所,负责全乡治安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市、县机构改革的要求,改革后平凤乡下设“三室一所”:
党政办公室: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乡的党务及一般性政务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民政、司法、科教文卫、乡村建设等项工作。
经济办公室: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乡农业发展与经贸工作。
财政所: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乡的财政预算及执行,并做好业务工作。
乡下设的“三室一所”,共设置编制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