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松原市委、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松委〔2009〕52号),设立前郭县粮食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订购粮收购。
(二)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粮食、食用油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工作,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健全粮食市场的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
(三)加强对粮食购销的指导和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提高全县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管理,对粮食流通实行指导、协调、监管检查和服务。
(二)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监管国家和地方专项储备粮,按照管理程序做好国家储备粮油和托市粮的收购、储存、调拨、运输和推陈储新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保证粮油商品安全储藏和品质质量,参与市场流通,调剂应对突发事件,代国家管理储备粮库存,指导行业安全生产。
(四)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入市粮食收购企业粮食收购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五)培育和发展粮油交易市场,健全粮食市场信息网络,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社会粮油商品流通的管理,调控和市场吞吐调节,平抑粮价,稳定市场。
(六)管理粮食财务。指导和监督全县粮食企业贯彻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分析粮食财务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务管理建议,指导粮食企业内部会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会、审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
(七)按照基本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负责粮食流通设施建设的布局和监管指导。
(八)负责行业管理,为基层提供服务,指导并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行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提供粮食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粮油商品、人事、劳资等项工作的管理。
(九)负责粮食系统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订和实施职工教育规划,组织粮食管理部门和专门人才的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粮食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主要负责材料综合、打字印发、协调督办、行政管理、车辆管理。党委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推进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工作,完成组织部、宣传部等党群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按照县直部门绩效考核细则要求,做好基础材料的搜集,整理和汇总工作,负责机关和本系统内部财务和审计工作,检查所属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搞好本级财务核算。负责粮食系统的人事、劳资、保险、福利等项工作,按规定办理人事调配手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技术人员档案,做好各项劳资、人事统计报表,监督企业招工和劳动合同手续办理工作。
(二)仓储计调科。主要负责国家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工作,抓好“一符四无”粮仓建设工作,负责仓储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粮食市场信息的搜集与发布,做好辖区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国家储备粮、地方储备粮的购销调度、统计以及全县国有、非国有粮食企业购、销、调、存、加、统计报表工作。
(三)监督检查科。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运输、质量情况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对粮食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国家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库存粮食的管理情况。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管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申请现场勘察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资质评审,条件审评,履行报批手续,许可证的核发和档案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科长4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